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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是大规模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的 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部近日联合发文,探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为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新供给。
今年是大规模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的 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部近日联合发文,探索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3个城市,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为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新供给。
国土资源部发布楼市 杀招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重点概括起来就是:村里的土地(耕地以外),可以建房了!
《方案》提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确定 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试点内容包括:
(一)完善试点项目审批程序。
试点城市应当梳理项目报批(包括预审、立项、规划、占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 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二)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 、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 机制,土地 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三)探索租赁住房监测 机制。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 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四)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国土资源部表示,通过改革试点,将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13城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
13个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预计在2020年底试点结束前,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改革成果。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核心的目标是切实增加住房紧张的城市, 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有效地缓解住房的供需矛盾。”
租赁住房建成后,土地性质保持不变,依然为村集体 。值得注意的是,耕地等农用地不在试点范围内。
国土部表示,对于租赁建房的建设,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不能与“小产权房”混为一谈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 ,由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农民宅基地、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表示,此次试点拓展了集体土地用途,将为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拓宽增收渠道。
国土资源部同时强调,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违法建设的所谓“小产权房”不能混为一谈。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这次试点的租赁住房建设,符合规划、依法审批,有不动产登记作保护,同时只租不售。而过去所说的小产权房,无论在用地上、规划上、还是建设销售上,都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有何意义?
在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 ,城市建设用地归国家 。农村集体土地要变成城镇建设用地,都要经历“地方 征地→改变土地性质→卖给开发商→商品房”的种种环节。
换言之,本次新政就意味着,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连开发商这个环节也省去了,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你还在等房价下跌吗?别闹!
归纳起来本次“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改革,大概有着以下重大意义: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中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
第二:这意味着 向社会大规模转移土地红利。(此前 垄断土地供应)
第三:这意味着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产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对于抑制高房价、高租金将产生巨大作用。
第四:大城市郊区农村 价值大增,或将产生一大批新富阶层。(农民工兄弟将成为租赁住房的大股东。)
延伸阅读
租房新政频出 “购”、“租”能否并举?
目前很多大城市房价较高,对于刚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或者低收入者,租房是更现实的选择。不过租价连年上涨,也让租房者很是头疼。好在,国家近期连续出台政策规范租房市场。
就在日前,深圳又发布了鼓励住房租赁的新政,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这些新政,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使我国住房市场由“重售轻租”转向“租购并举”。
租房新政之一:加大租房供应
去年11月,北京推出“限房价、竞地价”新政,首批四个地块开发商自持面积达到100%,也就是说70年内这里盖的房子只能租不能卖。今年7月,上海市也推出类似政策,至今已经推出6块租赁住房用地,采取“只租不售”模式。
租房新政之二:规范租房市场
今年7月,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的试点城市。其中,杭州。郑州、成都等城市从规范和创新租赁市场的方向着手,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把公共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房源等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智慧住房租赁平台。
租房新政之三:“租购同权”
广州市响应国家号召, 早提出了“租购同权”的概念,“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 等公共服务权益”,引发社会关注。随后北京、沈阳、杭州、成都、郑州、济南等多地都提出了“租购同权”方案,从 、 ,到就业、社保等,让租房者可以享受更多社会福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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